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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讯:陈宗彦涉受性招待 国民党团到“监院”告发

来源:中评网2023-02-24 15:45:24


【资料图】

前“行政院”发言人陈宗彦日前爆出11年前在台南市政府任职期间接受业者不当性招待事件,中国国民党团24日上午前往“监察院”告发,呼吁“监察院”必须有所动作,追究包括陈宗彦、台南市前市长赖清德等官员,相关行政责任和政治责任。

国民党团今天发布新闻稿,党团总召曾铭宗表示,国民党团到“监察院”告发陈宗彦案,主要涉及到三项责任,包括法律责任、行政责任和政治责任。法律责任部分,呼吁检调依法尽速侦办。行政责任部分,当时台南地检署和廉政署将陈宗彦案签结,那么,是否有将陈宗彦喝花酒行为,通报台南市政府?就算是没有刑事责任,也要将喝花酒的情事,通报给市政府才对,台南地检到底有没有通报?还是通报给了当时的台南市长赖清德,但是赖清德市长没有处理?

最后是政治责任部分,陈宗彦当时担任台南市民政局长、新闻处长,到“内政部”政务次长、“行政院”发言人,是谁任命他?要不要出来道歉?要不要负起政治责任?呼吁“监察院”必须尽速进行相关调查。

书记长谢衣鳯指出,根据《公务人员惩戒法》第20条,陈宗彦事件发生在2013年任职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长、新闻处长期间,适用于“已逾十年者,不得予以休职之惩戒……”以及“已逾五年者,不得予以减少退休、降级、减俸、罚款、记过或申诫之惩戒。”

谢衣凤表示,但外界不要以为,对陈宗彦案将无法可罚,因“公务员免除职务、撤职及剥夺退休,其违情节应属重大”,现行法未设期间限制,所以,陈宗彦在台南市政府任职期间,犯下情节属实,就应该依法惩处。

过去,也有政府官员依《公务人员惩戒法》遭到惩戒,例如“总统府”前发言人丁允恭,遭惩戒内容,就发生在他任职高雄市政府期间,“监察院”通过弹劾送惩戒法院审理,最后遭判撤职和停止任用三年确定。

谢衣鳯提醒“监察院”,国民党团已经帮“监察院”找出法条,“监察院”昨晚获悉国民党团今早要到“监察院”提出申请调查陈宗彦案,随即对外发布新闻稿,将启动自动调查。国民党团呼吁“监察院”,请拿出良心,如果还没有睡着的话,尽速追究陈宗彦行政责任、政治责任。

标签: 行政责任 法律责任 公务人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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